【法律知识小科普】—寻衅滋事罪的观点:平衡公民自由与社会秩序

发布时间:2024-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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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寻衅滋事罪的设立旨在维护社会秩序,但同时也涉及公民自由的保护问题。如何在打击犯罪和保护公民权利之间取得平衡,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个重要课题。一方面,寻衅滋事行为严重扰乱了公共秩序,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必须依法惩处。另一方面,过度扩大寻衅滋事罪的适用范围,可能会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和行为自由。

以2012年的一起案件为例,被告人莫某等人在风景区内多次实施破坏、抢劫、伤人活动,包括在餐厅无故闹事、推大碾阻碍交通、吃甘蔗不给钱、踢轿车、谩骂侮辱司机、随意殴打他人等行为。如果单独看这些行为,可能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程度。但综合来看,这些行为已经严重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构成了寻衅滋事罪。

然而,寻衅滋事罪的认定也存在一些难点。首先,如何界定“情节恶劣”和“情节严重”缺乏明确标准。其次,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存在竞合关系,容易造成罪名滥用。再者,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要求行为人出于“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动机,这在实践中难以准确判断。

尽管如此,寻衅滋事罪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仍发挥着重要作用。它为打击那些无事生非、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但同时,我们也应该警惕寻衅滋事罪被滥用的风险,防止其成为打压言论自由和行为自由的工具。

因此,在执法过程中,我们需要在严格依法和审慎平衡之间寻求最佳方案。一方面,要准确把握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另一方面,也要充分考虑行为的社会危害性,避免将轻微违法行为上升为犯罪。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既维护社会秩序,又保护公民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