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02
2024年,我国失业保险政策迎来重大调整。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统一和规范失业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标准和计算方法均有所变化。
根据新政策,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以下条件: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值得注意的是,政策对两种特殊情形做出了明确规定: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将继续发放至法定退休年龄;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失业人员,在其办理失业登记后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与用人单位和失业人员共同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的累计缴费时间挂钩。具体标准为: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4个月失业保险金;满2年不满3年的,领取6个月;满3年不满4年的,领取9个月;满4年不满5年的,领取12个月;满5年不满6年的,领取13个月;满6年不满7年的,领取14个月;满7年不满8年的,领取16个月;满8年不满9年的,领取17个月;满9年不满10年的,领取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增加3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
失业保险金的计算方法为:失业救济金金额=领取失业救济金年度数×每月末发放的失业救济金水平。具体到领取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时需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等材料。经办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此次失业保险政策的调整,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提高了失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和覆盖面。特别是对特殊群体的照顾,体现了政策的人文关怀。同时,政策的统一和规范,也有利于提高失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对于广大劳动者而言,这无疑是一颗“定心丸”,为他们在面临失业风险时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