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9
“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近年来,“帮信罪”案件数量激增,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排名第3的罪名。
为什么“帮信罪”案件会如此快速增加?一个重要原因是犯罪分子利用了部分人群的法律意识淡薄和贪图小利的心理。特别是在校大学生和刚毕业的学生群体,由于缺乏社会阅历,容易被一些“卡头”忽悠,成为“工具人”。同时,由于经济压力,他们也容易被“卡头”们发布的兼职广告所诱惑,发展成为“卡农”。
2022年年初,某职业学校在校生万某在明知银行卡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仍以亲属开淘宝店需要用卡等理由,从4名同学处收购8套新注册的银行卡提供给他人。这些银行卡被用于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共非法收到21名被害人转账人民币207万余元。法院判决万某构成“帮信罪”,等待他的是法律的严惩。
“帮信罪”的常见行为类型包括收购、出售、出租“两卡”(手机卡和银行卡),提供或操作“GOIP”“猫池”“多卡宝”等设备为电诈团伙搭建远程“机房”,利用社交媒体账号等方式为电诈团伙推广引流,为网络犯罪分子制作、封装、维护非法软件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构成“帮信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此外,还可能面临职业禁止、禁止令等相关行政处罚。
如何避免无意中触犯“帮信罪”?首先,要提高法律意识,了解“帮信罪”的相关法律规定。其次,要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出租、出借、出售自己的银行卡、手机卡和各种三方支付、社交媒体账号。最后,发现“两卡”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需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除了加强法律惩处力度,还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同时,电信业务经营者、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互联网服务提供者等也要履行好社会责任,共同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
只有每个人都提高警惕,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才能真正遏制“帮信罪”的蔓延,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