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9
国家铁路局是负责全国铁路运输监管工作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由交通运输部管理。它成立于2013年,是在铁道部政企分开改革中组建的。
国家铁路局的组织架构包括8个内设机构和7个直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司(外事司)、科技与法制司、安全监察司、运输监督管理司、工程监督管理司、设备监督管理司和机关党委(人事司)。直属事业单位则有信息中心、安全技术中心、装备技术中心、工程质量监督中心、市场监测评价中心、规划与标准研究院和机关服务中心。
此外,国家铁路局还设有8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分别负责不同区域的铁路监管工作。这些派出机构包括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和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以及北京铁路督察室。
国家铁路局与铁路总公司(现为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的关系是监管与被监管的关系。国家铁路局作为行政机关,负责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而铁路总公司则是承担铁路运输服务的企业,负责下属18个集团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在行政级别上,国家铁路局是副部级机构,而铁路总公司是正部级国有企业。尽管铁路总公司的级别更高,但国家铁路局仍可依法对铁路总公司进行行业监管。
国家铁路局的主要职能包括:
起草铁路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参与研究铁路发展规划、政策和体制改革工作,组织拟订铁路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负责铁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定铁路运输安全、工程质量安全和设备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组织或参与铁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负责拟订规范铁路运输和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督铁路运输服务质量和铁路企业承担国家规定的公益性运输任务情况。
负责组织监测分析铁路运行情况,开展铁路行业统计工作。
负责开展铁路的政府间有关国际交流与合作。
国家铁路局的设立,标志着中国铁路管理体制从“政企合一”向“政企分开”的转变。它作为铁路行业的监管者,承担着保障铁路安全、规范市场秩序、推动技术进步等重要职责,为促进铁路事业健康发展发挥着关键作用。